6月2日起,《银川市调整优化提升停车场规范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,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ycsfg⁃wjgk@163.com,征求意见截止日期6月15日。
《意见稿》按照“白天高于夜间、路内高于路外、地上高于地下、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、一般交通站点高于交通枢纽”的原则制定差别化和计时累计收费标准,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。优化后,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(用)特征,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、公共停车场、交通枢纽停车场、公共(益性)单位配套停车场、医院停车场、旅游景点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;对路侧停车场,包括城市主次干道、背街小巷两侧由公安交警部门施划的停车场,由市、辖区两级政府以特许经营形式授权下属国有企业统一管理运营。具体收费标准,以社会公共停车场为例,调整后地上2小时内3元,2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1元,夜间6元,24小时最高20元封顶;地下2小时内2元,2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,夜间5元,24小时最高10元封顶。
同时,《意见稿》对车辆停放时段划分进行调整,其中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白天时段8:00(含)至22:00(含)、夜间时段22:00至次日8:00。其他停车场为夏季作息时间白天时段6:30(含)至19:30(含)、夜间时段19:30至次日6:30,冬季作息时间白天时段7:00(含)至20:00(含)、夜间时段20:00至次日7:00。
《意见稿》同时明确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救护车、救灾抢险车、邮递车、环卫车、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及殡仪车免收停车服务费;各类停车设施停放时间30分钟内(含30分钟)免收停车服务费;对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,在社会公共停车场接受充电服务期间免费停放等。详细信息可查阅银川市政府网。 (记者 李奕辰)